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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海南省境内,关于敲诈勒索罪立案基准通常如下:如果敲诈勒索对象为公共或私人财产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以及人民币三十万元及以上者,则应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之条件。定责方面,“数额较大”系以人民币两千元作为衡量起点,对应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适用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附加罚金;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起始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应的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或向诸如未成年人等特定人群进行此类行为时,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最新修订: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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