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境下,若在
刑事诉讼事件中被告人选择自行委托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那么辩护费用须由被告人同意并自行负担。然而,如若被告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者——即盲、聋、哑三种残疾人士;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别认知或自我控制行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抑或是一旦
判刑将有可能被处以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罪犯,倘若他们未能委任适当的
辩护人,则相关的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定程序,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专人为这些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在此前提下,相关的辩护费用将由国家负责承担。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个别事件的特定情况以及各地的法律援助政策等因素,可能会对辩护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