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之后,其所涉及到的
债权债务问题的主体承担者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该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全流程公平透明的
清算行为并且成功完成了注销手续,那么,在清算期间内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债权,应当在这一步的程序中提出,如果最后仍然没有得到偿还,就可以被视为已经自动放弃。至于
债务方面,原则上应该由清算小组以公司剩余的财产为基础,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然而,如果清算小组在清算过程中出现了过失,例如没有依法通知
债权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等等,那么,清算小组成员就有可能需要对那些未能得到清偿的
债务承担起
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公司在没有经过依法清算的前提下就办理了
注销登记,而股东或者第三方在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时候又承诺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那么,债权人如果主张他们对公司的债务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责任,那么,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支持。总的来说,公司注销之后的债权债务承担问题,需要我们综合考虑
清算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多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