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进行网络恋爱,并且在此过程中涉及到了性行为的接触,无论这位少女是否出于自愿,均将被判定为犯下了
强制猥亵儿童罪或强奸罪。这类罪行的
刑罚起点相当之高,通常情况下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罚。然而,若存在其他诸如多次实施强奸、轮奸、在公众场合公然侵犯他人、对幼女施以严重不道德的行为等严重情形时,则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判决,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值得我们重视的是,针对此类事例的裁定结果,
司法部门会综合判断众多层面的因素,例如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具体实施的
犯罪手段以及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等等。然而,假设清楚对方尚未达到法定年龄标准(
未成年人)且仍然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话,就应该为此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