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拆迁房原户主不配合的复杂情况,需深入剖析不配合的具体行为及背后的原因。若原户主所表现出的拒绝办理
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做法,很有可能已经构成了对
合同条款的违约。从法律角度来看,
拆迁补偿协议具备着合同的基本属性。倘若该协议已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然而原户主却违反约定,不予配合,那么受损方便可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原户主严格
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还可能面临承担
违约责任的风险。若原户主的不配合行为给您带来了经济方面的损失,您有权依法要求其
赔偿相应的损失。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
证据材料,全面考虑合同约定、实际履行状况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等多重因素,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然而,若原户主不配合的确存在合理合法的异议主张,如涉及到产权归属等存疑事项,那么判决结果势必会受到更为复杂的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