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基本司法实践,
被执行人之
个人债务一般而言并不会直接导致其配偶之存款账户被冻结。唯当出现如下特定情况时,有可能引发冻结行为:首先,该笔负债若被认定属于二者婚姻期间之
共同债务,如
债务用以支撑
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开展共同生产、运营等产业活动。其次,如果妻方名下之存款资金被证实系由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而来,以实现逃避债务履行之目的。虽然如此,假设妻子能有效举证被执行人所负担之债务确属个人债务,且涉及的款项并未投入到双方共享生活及经营领域中运用,那么其
个人存款账户往往不应当受到冻结限制。在法院决定实施冻结措施之前,将会对债务性质、
夫妻财产状况等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审慎的评估与分析。总的来说,是否需要冻结以及如何冻结,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严谨的判断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