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出租或出让移动电话卡,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项指控涉及到的定罪与
量刑,需要对多个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例如,借出者对于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的主观认知程度、所带来的实际危害结果以及从中获取的利益等等。若借出者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将自己的手机卡予以出借,从而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那么这种行为在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会被处以
罚金。而所谓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为超过三名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等情况。然而,具体的判断标准仍需根据每起事例的具体事实和相关
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