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种情形,因事而异从而进行深入剖析显得尤为关键。倘若在共饮过程中,酒精的传递是被强制性的诱导并非出自自愿,或是广为人知的酒局参与者根本不具备饮酒能力却屡次三番地向其灌输酒精,抑或是饮酒过量的个体并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等不当行为确确实实存在的话,那么根据这些过失的轻重程度,酒局中的个体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同桌饮酒者是绝对自由意志下自行选择饮酒,且其他酒友并无任何不当行为,那么通常来说,其他酒友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不幸的死亡结果是由所饮用的酒水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所引发的,那么销售该酒水的商家或者生产厂家就有可能要承担起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最后,如果死亡事件与他人的蓄意伤害行为密切相关,例如恶意投毒等恶劣行径,那么实施这种行为的加害者就有可能面临
刑事处罚,诸如故意杀人罪等严
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