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的回答将取决于具体情形。首先,我们需要评估涉事犬只的照管者对犬只是否有失职之处,例如没有给狗戴上牵引绳,或者在不适合的场地遛放等。假如犬只的照管者确实由于失职而造成了老年人的伤害,那么他通常需要负责应付由此带来的侵害
赔偿责任,并支付老人因此次伤害产生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
交通费用等合理开支。然而,倘若老年人自己也有过错,比如说刻意挑逗狗只,那么这或许可以相应地减轻犬只照管者的责任负担。如果在事例中未能够明确判定过失程度的话,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提供的
证据和实际状况,按照公正原则来划分职责分配。总的来说,责任的裁定必须是基于综合考虑到双方行为及其相关证据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