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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受理后的债权叫什么

破产程序启动之后,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所享有的权益即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定义是指在破产事例申请提交至法院正式立案之前形成的、对于已经陷入资不抵债境地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的企业拥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申报,经核准后得以从破产财产中得到公正合理的偿还。破产债权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具有法定属性;其次,它具有平等性,即所有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最后,它还具有时效性,即债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破产债权的范围广泛,其中包括了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但自愿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附带条件或者期限的债权以及尚未经过诉讼仲裁裁决的债权等等。然而,我们也需要明确,并非所有类型的债权都能被视为破产债权,例如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等就无法被纳入破产债权的范畴。
最新修订: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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