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提供银行卡以谋求诈骗行径属于触犯律例之
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此类行为或被视为协助进行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一方明确了解到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对于是否存在“明知”的认定,往往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以及
行为人自身的认知能力等等。即便行为人矢口否认自己清楚对方将银行卡用于诈骗,然而倘若事实证明他们原本就应该知道情况,这同样无法让他们逃避
法律制裁。因此,本着对自己和社会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妥善保管个人的银行卡,绝对不允许随意将之提供给他人用作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