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之下,一旦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得以颁发,开发商方能有权力同
购房者签署正式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乃是政府主管部门赋予开发商行使
商品房预售权的唯一法定文件。若此预售合同未经授权,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所签署的预售合同很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之行为。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殊形态的合同,例如预约合同,即便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依然可以予以签署;但是此类合同往往并不直接涉及到房屋买卖的具体
权利和义务,而仅仅是对未来签署正式预售合同的一种预先安排。总而言之,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开发商成功获取预售许可证之后,再行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