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公司未经许可及不合规的收集公众存款行为的相关
诉讼事例中,对于业务员的法律判决通常是由多个综合性的因素决定的。其中关键性的考察指标包括业务员在整个
犯罪行为过程中的参与度、其发挥的作用、所吸纳的公众资金总额以及由此导致的
经济损失规模等等。如果业务员在整个
犯罪活动中仅仅扮演了次要或者辅助角色,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认定为
从犯,从而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从轻、减轻甚至是免于
刑事处罚的待遇。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业务员明知自己所在的公司正在进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却仍然积极地参与其中,并且所吸纳的公众资金
数额较大的话,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
罚金的
处罚。而对于那些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事例,业务员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但是,最终的
量刑结果还需要根据每一个事例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