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告
倒闭,属于企业因破产、解散等法律规定的情况而须终止与
劳动者签订的
劳动合同这一范畴。在此种情形下,作为企业的员工,他们有权利获得适当的
经济赔偿金,而并非
遣散费这一说法。对于
经济赔偿的数额,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供职的年限,每过一年便可得到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在企业供职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以一年为计算单位;若供职时间未达六个月,则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然而,若公司在宣布倒闭之后进入了
破产清算阶段,那么员工的经济赔偿将被视为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的优先事项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