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典的相关规定,
危险驾驶罪主要涵盖了如下四种情形:第一个是在道路上追逐竞技,情节特别恶劣的行为;第二个则是驾车者因醉酒而
驾驶机动车辆;第三个则是承运人在执行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明显超出额定乘客的承载范围,或超过了规定时速,这种行为同样被视为危险驾驶;最后一个则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运输,给
公共安全带来潜在威胁。针对
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
违法行为,应处以
拘留与
罚金的联合惩罚。对于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事例,也将会面临相同的
处罚方式。此外,从事校车业务和旅客运输的司机如果一再超过限定速度以及乘客数量,其最终将接受拘留与罚金两种形式罚责。而那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展开运输活动,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的人员,也将面临拘留与罚金的双重处罚。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我们会全面考虑到
犯罪情节、所产生的后果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例如,是否引发了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前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