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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之后债务谁还

当企业因资不抵债申请破产之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债务的偿还必须依循严谨有序的流程依次进行。首先是清偿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继而是根据以下三个重要的清偿顺序进行:第一,须先向员工支付拖欠已久的工资,以及规定应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社保费、医疗与工伤补贴等款项,此外还需支付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所需的补偿金。第二,公司需全额补足除上述提到的欠款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并缴纳拖欠的税款。第三,剩余的破产财产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比例进行分配。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股东仅需以其认缴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然而,针对个人申请破产的情况,我国法律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仅在部分试点区域有相关规定。原则上,个人破产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通过清算和分配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
最新修订: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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