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期间内接到检察机关的
传唤前往进行笔录记录,这并非必然预示着将会面临检方的
起诉。取保候审系一项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而检察机关召集进行笔录则意在深入全面地掌握事例情况,严格审查各类
证据资料。若在笔录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在案证据存在新的变动,或是现有的证据已然充分证实了
犯罪行为的真实性,并且
犯罪嫌疑者须为其行为负上相应的
刑责,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可能根据这些新情况启动
公诉程序。然而,如果过案证据薄弱,又或者犯罪行为的性质较轻,亦或者有其他豁免理由出现,都可能会促使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至于事例的最后走向——是否起诉以及采取何种方式起诉,要视乎案情的具体发展状况与检察机关的综合分析结果而定。在此期间,作为
犯罪嫌疑人,必须诚实、积极地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