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微伤害案中
误工费用赔付的天数问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取决于被告实际因为此伤害而被耽误的工作日长度。通常情况下,这需要以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依据来衡量误工的日数,例如由医生签发的诊断证明书或
病假单等等。若被告由于此次伤害导致残疾,则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仪式前的最后一天为止。至于误工费的具体算法原则,对于那些具备稳定收入来源者,应依据他们实际因此次伤害而减少的收入总额进行计算; 反之,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被告,则可参考他们在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 倘若无法提供有力
证据证明自己在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原告从事相同或相似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水平进行计算。总而言之,误工天数及
赔偿金额的具体数值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