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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怎么迁户口女方户口怎么迁


1. 向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并须得到该部门的审批许可。
2. 然后,需向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也就是迁出地)递交迁出申请,同时需要开具一份户籍证明文件;
3. 凭借这份户籍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迁入地点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
4. 户政科会批准并颁发《准迁证》,该证是我们在手续过程中必须携带的重要文件之一;
5.
接下来,带着这份已经核准过的《准迁证》回到户口所在地区,履行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件;
6.
最后,手持迁移证及个人身份证件,赴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完成最终的户口申报过程。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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