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相关
法规规定:
1.自公元2014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我国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并正常领取
养老金的人员,在生命终结之时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
丧葬费补贴待遇。
2.对于符合上述丧葬费补贴申请条件者,他们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律上规定的
继承人将有机会一次性领取高达人民币800元的丧葬费补贴款项。
《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
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