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股权分割的法律规定,详细列举如下:其
一,在
夫妻离婚过程中,必须对婚姻期间积累的
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而对于
个人财产则无需此项操作;其
二,若所涉
股权被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则需对其进行相应划分。在此环节中,夫妻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股权,但需遵守国家有关法例。倘若无法通过协商妥善处理,亦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依据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作出裁定。离婚股权的具体分割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
一,若仅有夫妻两人持有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均打算继续持有股份,则应平均分配股份权益;反之,若双方不愿再保留股份,则应将股票价值的一半给予愿意持有股权之人;
如若夫妻都无意再继续经营该企业,可启动
破产程序,对公司资产进行
清算并进行分析,然后依据分析结果进行资产分割,最后
吊销该
公司营业执照;其
二,当夫妻中的一方向共同财产
出资并与他人共同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时,可选择直接转售股权给第三者,抑或在夫妻之间保留股权。持有股权一方的配偶在支付另一方一
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后,有权以现金形式取得另一方的股份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