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
首先登陆
离婚申请的网页界面。
其次,点击选择您希望办理的相应事务,并完整填写
个人信息以及申请人名字等相关细节。接下来,应当将所需的各类证件资料拍照并上传至指定区域,同时,详尽书写
离婚缘由以作备案。至此,便可完成上传步骤,只待账号审核程序通过后,便会通知您具体面谈时间安排。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不同,有些地区可以于网上实现线上申请及办理,只需遵循网页上的指导进行操作,及时且准确地提交相关信息即可。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