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年人群体中往往存在着被保健品推销人员欺骗购买产品的情况,对于这一现象,我们有权利将其投诉至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以上机构会采取相应措施对该行为加以约束与打击。
此外,当我们发现身边的老年人遭受此类
欺诈时,也可以立即向当地的公安机关
报案,以便警方尽快展开调查与处理工作。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