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拆迁公示发布满30日之后,如若未满足
强拆条件者,则有权利采取强制行动。而对于那些在法定时限之内没有提出
行政复议、未进行
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被拆迁人来说,区、县级房地产管理机构有权做出裁决并将裁决提交至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实施拆迁的顺利进行。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