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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威胁构成威胁吗

在施行中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中,尚无明确列出“骚扰威胁恐吓”为独立犯罪类型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此类行为是被认可或合法的,对于那些带有恶意目的实施骚扰、威胁等行为的个体,通常是基于行政责任予以教育性处分,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通过书写恐吓信或使用其它手段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其次,公开场合下公然侮辱他人或是编排传播虚假信息诋毁他人名誉
再者,捏造事实并对他人进行污蔑诋毁,意图借助此种手段使他人受到刑事调查甚至接受行政拘留处罚的行为;
另外,对证人以及其最近亲家属实施的威胁、侮辱、殴打或报复性的打击行为;
此外,持续向他人发送频繁的性暗示、暴力威胁、侮辱言辞等信息,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最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如偷窥、偷拍、窃听及散播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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