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位配偶同意、愿意并积极地放弃他们彼此之间共享的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那么这样的
民事行为都是严格受到法律保护的。要确保这一行为具备有效性,并能够得到相关机构的认同,以下几个要素是必须明确指出的(a)声明人的个人基本资料;(b)被放弃的房产及其地理位置与建筑面积大小;(c)其
房产证号;以及为所有账号在司法层面上的所有者,自愿放弃此房产的全部所有权,包括上述这些事项的确凿性,以及在
虚假信息存在时,能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葛及后续
起诉所可能带来的
经济损失,这就是整份声明的重点内容。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