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属于每个人的法定身份认证以及基本权益记载的档案,因此户口主并没有权利擅自撤销其他个体的户籍记录。在对待户口问题上,户口的变更或者注销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执行。例如,在户主离世后,其户口便会依据法定的
继承顺序与程序进行相应的变更或者注销处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
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
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