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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在进行诉讼之时,律师需在法院接受案件审理后所规定的期限内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该期限具体由法院依据个案情况而定,或者经原告与被告双方磋商达成共识,经过法院批准亦可。对于这一时期,我们称之为“举证期限”。若当事人未能在此期限之内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或证明文件,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提出证据以及质询对方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为每个案件设定至少30天的举证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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