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异地且牵涉到
债务纠纷需要进行
法律诉讼,这无疑是可行的。针对此类情况,相关
司法部门可根据以下几个层面来确定案件的审理区域:
首先是从标的物所在地区域的角度出发,这些地区的人
民法院具有优先
管辖权;
其次是基于合同执行地的概念,这个地方的法院亦有权开展相关工作;
然而,一般来说,公民向法律机构提出的
诉讼请求应该交由被告所在居住场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倘若被告居住地点和主要生活居住地带并不吻合,那么其主要生活居住地带的人民法院将负责处理相应
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