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职职员个人缴纳的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将全额计入其个人医疗账户;而对于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约有30%会被计入到个人医疗账户当中。在
医保年度内,针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入选部分,依据以下标准进行分别计算和纳入:
1.对于在职员工:
(1)年龄在34岁以下者,其计入基准额度为175元;
(2)年龄介于35岁到44岁之间者,其计入基准额度为350元;
(3)年龄超过45岁者,其计入基准额度为525元。
2.对于
退休人员:(1)退休年限至74岁以下者,其计入基准额度为1400元;(2)75岁及以上者,其计入基准额度为1575元。
《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