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非佛山的本土人士,您可能会被要求遵守一些关于摩托车牌照申请的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府制定的相关
法规以及管理细则,摩托车牌照的注册登记服务仅限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佛山户籍居民。特别是对于那些非顺德籍的居民而言,他们无法在顺德区域内进行摩托车的注册登记手续。
另外,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其他城市的居民,他们需持有佛山本地的工作
居住证明或者有效的佛山临时居留许可证、并在佛山缴纳
社会保险和
个人所得税,并且该项
个税的缴纳时间必须在半年到一年以上方可申领摩托车牌照。如果居民具有佛山户籍并且持有合法有效的摩托车驾驶资格证书,那么他/她就有资格采用“一证一摩”政策办理摩托车牌照。
然而,一旦您已经成功注册了小型客车,那么将不允许再次进行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因此,如果您不满足上述这些条件,往往就无法在佛山成功获得摩托车牌照。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