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合同诈骗案件的
立案阶段,存在撤销案件的可能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撤销案件:
首先,所涉
犯罪行为情节显著微小且社会危害程度较低,因此不被视为
刑事犯罪;
其次,
犯罪时间已经超过法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
再次,犯罪分子经过特赦令获得了免于
刑罚的待遇;
此外,依据
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控告被撤回;
最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死亡等情况。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