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罪的
构成要件及
立案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是在期限上,犯人必须违背自然人的意愿、扣留或限制不得自由离开的时长超过24个小时;
其次,对于受害者而言,其必须遭受过3次或以上连续性、相同性质的非法拘
禁行为,或者一次性地被非法拘禁人数达到3人或以上;
再次,在拘禁过程中,
犯罪分子可能会采取捆绑、殴打、
侮辱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虐待;
最后,如果在非法拘禁期间,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也将构成此罪。
此外,若犯罪分子为了追讨
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也属于本罪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