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上导致他
人死亡的情况,在
刑法理论中通常被归类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确立,有以下几个关键性的评价标准:
首先,必须确定的是,该行为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权益;
其次,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与
被害人最终死亡的结果存在必然的因果关联性;
再次,作为
犯罪行为的实施者,行为人必须达到法定的
责任年龄并且具备承担
刑事责任的能力;
最后,行为人对于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当持有过失的心理态度,这其中既包括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的过失,也包括因过于自信而引发的过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