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集资诈骗罪单位能否构成

集资诈骗罪单位能否构成

单位同样具备成为集资诈骗犯罪主体的资格。关于集资诈骗罪,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金额较大的复杂客体;

二,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须表现出运用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实质行为;

三,该犯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该犯罪行为是由故意构成,并且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