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实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的
盗窃行为过程中,
涉嫌犯罪后被予以取保候审,然而之后经过
司法审判程序发现并无任何
犯罪实证
证据证明其有罪,则该被告人可能会被宣告无罪,从而释放出来。但是务必注意,被告人在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
罪名取保候审後,这并非法院对其免予
刑事处罚的决定。准确而言,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依据
刑事诉讼程序,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才能够采取的一项强制性保护措施,它并不代表对被告人的
刑事责任进行了豁免。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只有当被告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才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首先,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
其次,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导致社会
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最后,被告人在
羁押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