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盗窃罪这一类
公诉性质的案件,一旦公安机关以
立案形式展开侦查工作,即意味着
当事人无论与
受害人试图达成何种和解协议,此类举动都无法对此案产生实际影响。因为作为公诉案件,其
起诉机关专责为人民检察院,且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严谨的侦查工作后都将移交给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最终由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2.在涉及到公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被害人只需按照程序
报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即可。
至于其他事项,则无需被害人过多操心,因此主动权并不完全掌控在被害人手中。尽管
赔偿损失可能会对
案件处理结果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但对于已经被盗窃的财物,仍需予以归还。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或者实施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行为的,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并处或单
处罚金;若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而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