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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又犯盗窃罪怎么办


1.关于盗窃罪这一类公诉性质的案件,一旦公安机关以立案形式展开侦查工作,即意味着当事人无论与受害人试图达成何种和解协议,此类举动都无法对此案产生实际影响。因为作为公诉案件,其起诉机关专责为人民检察院,且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严谨的侦查工作后都将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2.在涉及到公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被害人只需按照程序报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即可。
至于其他事项,则无需被害人过多操心,因此主动权并不完全掌控在被害人手中。尽管赔偿损失可能会对案件处理结果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但对于已经被盗窃的财物,仍需予以归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或者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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