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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构成与否认罪

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所需满足的法定要件包括:本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指国家在规范管理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合同秩序以及公民私人与法人的合法财产权利。其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在签署及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过程中,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让另一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非法获取对方给予的金钱或者实物等价值较大的财产。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集体完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机构团体。
至于本罪的主观心态,则通常表现为直接故意,且明确希望通过诈骗的手段谋取对方财产并据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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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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