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
抢劫罪皆采用了
暴力、
胁迫以及其他可能对
被害人造成伤害或者构成威胁的措施,其共同点在于两者均存在着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意图。
然而,这两类
犯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首先,犯罪手段方面,绑架罪注重采取绑架的方式并在控制被害人后通过对其人身安全进行威胁,以此来向
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索取财物;而抢劫罪则通常是在现场直接夺取他人财物。
其次,在索取财物的时间和地点上,绑架罪通常是先实施绑架行为,
然后再进行勒索财物的行为;而抢劫罪则是在现场直接夺取或者强制被害人交付财物。
再次,在索取财物的金额上,绑架罪要求被害人按照
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量的财物送至指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任意的高额要求,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抢劫罪则通常仅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最后,实现
犯罪目的的方式也有所不同,绑架罪是通过将被
绑架人作为人质,以此来逼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支付赎金,犯罪目的需要借助于被绑架人之外的第三方才能得以实现;而抢劫罪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夺取财物,无需涉及到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