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之中,仅限于原告享有提起
撤诉的权利,而被告以及第三方均无此项权力。原告可向审理该案的法官提出口头或者
书面形式的撤诉请求,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会被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以明确表达撤回
起诉的意愿。最终,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
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