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行驶于
机动车道之上,乃是明显违反相关
法规之举。因电动自行车实则被归类为
非机动车辆,故其理应遵循规定,仅能行驶于非机动车道。而所谓非机动车道,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从道路右侧人行道延伸到第一条车辆分道线前的范围,亦或是在较为宽阔的地方直接在人行道上划定出来的
专用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