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需更换
身份证件,必须亲自前往
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证件受理点进行申请,同时携带户口本原件及
复印件、原有的公民身份证、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为了避免因身份证过期而出现不便,建议在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届满之前的前三个月内便进行更新换发。
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您需预约相应的公安机关证件受理点,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领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细心填写完整。随后把已经填好的登记表、原有身份证和户口簿一同递向办证窗口。接下来您需要按照流程进行指纹采集,支付相关费用,最后获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相应的发票。
3.自您提交完备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请耐心等待六十天。此后,您可凭借户口簿、收费票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如果是换证还需提交旧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去您所申请办理身份证的公安机关领取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
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
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