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
森林法》明确规定,农村地区的居民如欲采伐自留地及房前屋后以个人名义主权的零散林木,无需办理必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然而,若有意采伐个人享有所有权之林木,数量在10立方米或者未成年苗木数量超过500株时,均须依照法定流程申请并取得采伐许可证方为合法,否则将有可能
触犯法律法规,被认定为
滥伐林木罪行。这一政策出台的初衷在于有效禁止肆意的
乱砍滥伐行为。由于森林资源的生长过程相对较为漫长,通常需要大约7至8年的时间方可达到可供采伐之规模。过快过量的砍伐常常会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引起短期内难以恢复的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