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资金的
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施以严厉的法律判断和惩罚,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触犯了
刑法中的侵占罪。如果有人在接受委托之后,代管他人财产时私自将其
非法占有,并且在
数额较大且被要求归还后仍拒不退还的话,那么其将会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事处罚。而当这种贪婪行为涉及到大规模或其他严重情节时,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
刑事制裁——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