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事项,以蓄意占有为目的,从而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
欺诈行为获取贷款,并且在其非法获得额度上达到较大金额,将会受到以下惩罚标准: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并处以两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如果
非法所得的数额极大甚至有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而对于那些非法所得数额极为庞大甚至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人来说,则会面临
判刑十年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需要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或是没收全部财产:
(1)捏造引进资金和项目等
虚假借口;
(2)采用不真实的经济合同作为辅助手段;
(3)运用
伪造的证明文件来掩饰自己的罪行;
(4)利用伪造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越
抵押物价值进行重复担保;
(5)用其他种种变相方式实施诈
骗贷款的
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