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对于
贪污两万元的案件,若并非处于特殊情形下且未超过三万元的
刑法规格,均不予以
刑事追诉。针对
国家公职人员犯下贪污公款两万元之嫌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之
刑罚,同时需缴纳
罚金。贪污罪乃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务便利,采用侵吞、
窃取、欺骗或其他非法渠道占有公共财务的
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贪污罪的
定罪量刑,应依据案件情节的轻重,遵循如下法条进行:
(一)个人贪污金额高达十万元以上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可附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情特别恶劣者,将被
判处死刑,剥夺生命权,并同时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个人贪污金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附加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同时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个人贪污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将面临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个人贪污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不足一万元,但罪犯在
犯罪后能够表现出后悔态度、积极退赃的,法庭有权考虑给予
减轻处罚甚至
免除刑事处罚,然而相关部门应依法对其作出纪律处分。
(四)对于个人贪污金额不满五千元的案件,情节较为恶劣者,有可能被判决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情节较轻者,相关单位或上级主管机构将会酌情决定如何进行行政处分。假如多个
贪污行为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则法院会按照这些行为的累积贪污金额作为
处罚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