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二审是否会进行
改判,这主要取决于审判过程中法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及上一级法庭在
一审中所做出的判断和裁决。可能会进行重新判决,也可能保持不变。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高级法院在受理上诉案件并进行审查之后,将依照以下几种情形做出相应的决策:
首先,如果原判决或裁定在确认事实清晰并且适用法律准确无误的前提下,那么高级法院将做出
驳回上诉的决定,并维持原有的判决或裁定;
其次,若原判决或裁定在确认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失误,高级法院将通过判决或裁定的形式进行必要的修改、撤销或是变更;
再者,若是原判决在确认基础事实不清的情况下,高级法院将会做出
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人
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的裁定,或者是在查明事实后对原判进行修改;
最后,如果原判决存在遗漏
当事人或者因
违法缺席判决而严重影响程序公正性的情况,高级法院将发出撤销原判的裁定,并发回给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同时,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此类
发回重审的案件之后,若案涉当事人再次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在二审时将不再将此案件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