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突发的意外交通事故导致人员身亡的
赔偿事项的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1.受害者
丧葬费用将按在受诉法院所在地之上一年内职工月均收入标准,以六个月总金额进行计算;
2.若死者有需要
抚养的亲属,其抚养人生活费将根据该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之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及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予以衡量;
3.对于既有的死亡损失,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之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持续了约20年的时间跨度来计算相应的
赔偿金额。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