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机动车车速超出了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最高速度的50%或者更多的话,便可能被处以扣留驾驶证积分达12分、9分甚至是6分的
处罚。详细情况请见以下说明:
首先,若是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段行驶过程中,其机动车时速超越了规定速度50%以上,那么将被处以一次性记取12分的惩罚;
其次,如果驾驶的是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并且该种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之外的普通道路上,且机动车的时速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那么将被一次性记取9分的惩罚;
然而,如果驾驶的是除上述三种类型机动车外的其他机动车,并且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普通道路上
违章行驶,导致机动车的时速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则将会被一次性记取6分的惩罚。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
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
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
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
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