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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几天才有案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必须立即将其移送到当地监狱或看守所关押,并且最晚也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据此可知,只要在监狱中被拘留的人员一经交付看守所进行关押,他们就会立刻产生案底。案底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的行为记录,其中包含拘留的理由、时间以及场所等关键信息。因此可以明确地说,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他们就会立即拥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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